|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451/2026-00015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云龍鎮政府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人民政府(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31451/2026-00015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云龍鎮政府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人民政府(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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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人民政府(本級)
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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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職能職責。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黨委和政府兩種職能,黨委領導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針政策的領導,干部的選拔,考核和監督,經濟和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鎮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的行政職能。
1、黨委職責:(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2)保證監督職能。(3)教育和管理職能。(4)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職能。(5)負責抓好本鎮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政府職能:(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產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鎮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2)制定并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我單位隸屬重慶市梁平區云龍鎮人民政府,是行政單位,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單位編制人數29人,機關工勤編制1人,年末實有人數29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031.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18.06萬元。
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結轉并編制到2026年預算的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031.5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6.16萬元,國防支出4萬元,公共安全支出4221.7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29.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9.4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55萬元,農林水支出479.41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6.69萬元,其他支出41.21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18.0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18.06萬元。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7.5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25.4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應急救援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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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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