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處罰企業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處罰事由 |
處罰文書編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處罰日期 |
備注 |
| 梁平區李芳煙花爆竹零售店 |
925001********YF3L |
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類違法 |
( 梁平 )應急罰〔2026〕執法2號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
壹仟貳佰元整 (小寫:1200.00 元)的行政處罰。 |
202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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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平縣中潤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屏錦分公司 |
915001********0Y9J |
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類違法 |
( 梁平 )應急罰〔2026〕執法5號 |
《加油站作業安全規范》(AQ3010-2022)4.2:“作業區人員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工作鞋。不應在作業區穿脫及拍打衣服、帽子或類似物。” |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2015年修訂】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 |
梁平縣中潤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屏錦分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2萬元,梁平縣中潤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屏錦分公司站長劉開任給予警告并處罰款0.19萬元,未穿戴防靜電工作鞋上崗作業的加油員冉春艷給予警告并處罰款 0.19萬元的行政處罰。 |
202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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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平區莫禁思煙花爆竹銷售店 |
925001********2A2Y |
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類違法 |
( 梁平 )應急罰〔2026〕執法4號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零售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二)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范圍的。” |
壹仟貳佰元整 (小寫:1200.00 元)的行政處罰。 |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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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平區王大炮煙花爆竹零售店 |
925001********7Q1P |
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類違法 |
( 梁平 )應急罰〔2026〕執法3號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零售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二)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范圍的。” |
壹仟貳佰元整 (小寫:1200.00 元)的行政處罰。 |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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