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06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水利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水利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06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水利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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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水利局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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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起草水利方面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流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重要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按權限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街道)供水工作。
3.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和情報預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按規定對其他從事水文活動的部門進行監督和指導。
7.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河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區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8.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有關驗收工作。
9.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梁平區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0.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大中型水利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11.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后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
12.負責組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街道)的水事糾紛,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許可、規費征收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3.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執行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14.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承擔全區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水庫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區水利局機關內設10個機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規劃建設科、水資源與水土保持科、水利與水旱災害防御科、移民與信訪科、河長科(區河長辦公室)、質量與安全監督科、黨建辦公室。下屬11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區水利局本級、區河道站、區水土保持站、區水文站、區水資源站、區水質監測站、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站、區水利安全管理站、區城市水源水庫管理中心、區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區水利移民工作站。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6557.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113.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1444.07萬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4967.6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2568.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17536.0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6557.97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7.7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0.48萬元,農林水支出44241.9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7.87萬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4967.6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5.47萬元,項目支出增加14292.18?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113.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113.9萬元,比2025年減少2568.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91.8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675.4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員及公用經費綜合定額調標;項目支出 ?38666.11萬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湖水質監測、農村供水保障、水利工程建設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增加14292.18萬元,主要原因是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移民直補、農村飲水維修養護等。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444.0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1444.07萬元,主要用于后扶及三峽移民補助、后扶項目工程建設、水土流失治理及1個小流域綜合治理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增加17536.09?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及1個小流域綜合治理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41.25萬元,比2025年增加1.9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單位不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9.6萬元,比2025年減少0.03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壓縮公務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1.65萬元,比2025年增加1.97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納入定額預算,根據實際使用需求和車輛狀況,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和配備標準,堅持“無編制不配備、無預算不采購”原則,本年度無新增車輛編制計劃,故未安排購置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3.44萬元,比2025年增加18.09?萬元,主要原因為公用經費綜合定額調標?;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5.0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45.0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7222.04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9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0萬元。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娜??????聯系方式:023-5323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