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切實保障職工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臺《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F將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我市出臺了《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部分特殊情況需進一步明確政策口徑。為更好地保障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借鑒兄弟省市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該《意見》。
二、《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的依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重慶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3日印發的《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三、《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職工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時,參加工傷保險是如何明確的?
職工(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并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實際工作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四、《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工傷認定申請的起止時限是如何明確的?
進一步明確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應從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時限,申請時限最后一日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申請時限的最后一日。
五、《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申請增加或變更記載受傷害部位是如何明確的?
申請人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后,醫療機構作出新增或變更受傷害部位診斷,用人單位、受傷職工或其近親屬申請增加或變更記載受傷害部位的,應提交新診斷證明及完整病程記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法按相關流程予以辦理。
六、《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我市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工傷認定申請的管轄是如何明確的?
明確了我市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可以向工程建設項目參保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向工程建設項目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七、《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工傷職工工傷待遇方面有哪些舉措?
明確了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參保繳費后發生工傷,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用人單位后續發生欠繳影響;并明確已參保工傷職工在相關單位之間經組織調動時,其工傷保險關系的承繼口徑。
八、《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有關文書送達方式是如何規定的?
明確了經受送達人同意,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采用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有關文書,方便各方當事人及時獲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結論文書。
九、《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適用對象是誰?
我市行政區域內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調整范圍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十、《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自什么時間開始執行?
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十一、政策解釋部門
市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處;聯系電話:88126978。
十二、舉例解讀
例1:職工小王在就職的A公司已按全日制用工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其又在B公司和C公司分別就業。該用工情形中,B公司和C公司還應不應該為小王參加工傷保險?如何辦理?
答:B公司和C公司都應為小王參加工傷保險。B公司、C公司應分別為小王單獨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并按規定繳費。
例2:甲公司職工李某于2025年9月2日在單位發生事故傷害,甲公司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最后時限應該為什么時間?
答:甲公司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最后時限為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