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30Y/2026-00050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30Y/2026-00050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
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強化職業技能培訓,貫徹執行就業援助制度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5.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確保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7.參與擬訂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配合做好區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以及全區人才引進政策的擬訂。
8.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并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渝工作或定居政策。參與擬訂并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9.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10.協助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市級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部門表彰、國家部委及以上層級功勛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
11.牽頭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3.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14.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擬訂信息規劃,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1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信訪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重慶市梁平區職稱改革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科〔重慶市梁平區技術工人等級(崗位)考核辦公室〕、就業促進與勞務開發科(重慶市梁平區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工資福利科、社會保障科(重慶市梁平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監督監察科(調解仲裁管理科、農民工工作科)、基金監督科、計劃財務科(內部審計科)、信息建設管理科。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355.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55.2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減少33.9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33.9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355.21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4.3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4.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81萬元;支出比2025年減少33.9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2.1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36.05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55.2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55.21萬元,比2025年減少33.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7.6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102.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調入2人,部分工作人員因職級變動等原因增加人員經費,同時按政策公用經費增加;項目支出747.52萬元,主要用于人事人才、勞動保障與監察、農民工維權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136.05萬元,主要原因是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經費撥款減少136.7萬元。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8.2萬元,比2025年減少1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預算此費用;公務接待費3.2萬元,比2025年減少9.8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持續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比2025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繼續從嚴從緊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預算此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97.6萬元,比2025年增加39.39萬元,主要原因為2025年調入2人,同時按政策公用經費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4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4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47.52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0萬元。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
?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劉玥? ?? ?聯系方式:023-53888133
?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