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5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申報梁平區2026年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發布日期 | 2026-03-26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5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申報梁平區2026年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 發布日期 | 2026-03-26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化服務組織:
為引領小農戶享受社會化服務便利,解決“誰來種地”“怎樣種地”問題、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升糧食品質,加快促進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探索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特色農業發展要求的生產經營機制,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現將2026年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范圍、申報條件、補助標準等通知于后,請符合條件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結合實際,認真填寫申報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項目申報時間截止2026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紙質資料遞送區農業農村委(農委B棟104室)。
聯系人及電話:區農業農村委譚永清:手機17830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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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6年3月25日????
重慶市梁平區2026年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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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據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發揮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相關部署,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聚焦農業生產薄弱環節和服務小農戶為重點,按照引導、推動、扶持、規范、服務的思路,發展多元化、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補助規模
2026年開展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面積不超過8萬畝。
三、補助條件
(一)補助對象。對為梁平區域內水稻生產提供社會化服務,并在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委部門依法注冊登記的合作社、公司、協會、家庭農場、集體經濟組織等服務組織進行補助。
(二)補助范圍。在全區范圍內,為小農戶(不超過50畝)水稻耕、育、種、防等環節服務的服務組織,鼓勵整村、整組全程社會化服務;水稻種植大戶50畝以上也可參加社會化服務項目,但在全區單環節補助規模不超過500畝。
(三)服務組織必須具備條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實踐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2年以上;二是擁有與其服務內容相匹配的專業農機設備及相應能力;三是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質量和價格受服務對象認可;四是能夠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經區農業農村委登記注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申報(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下列形式不納入補助范圍。一是沒有向服務對象收取作業費用或者假收取作業費用的服務組織;二是對流轉土地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公司(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同時成立服務組織,自己為自己服務或交叉服務的。三是項目申報后,由被服務對象自行完成服務環節,與服務組織共同分享補助資金的行為。四是納入社會化服務黑名單的服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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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資金使用方向及標準
2026年農業社會化服務財政補助資金支持環節及補助標準
|
補助 ?作物 |
補助對象 |
作業服務環節 |
補助規模 |
市場指導價格 |
補助比例 |
補助 ?標準 |
金額 ???(萬元) |
|
水稻 |
小農戶 |
機械化耕整 |
48000畝 |
140元/畝 |
29% |
40元/畝 |
192 |
|
育秧 |
48000畝 |
35元/畝 |
28.57%% |
10元/畝 |
48 | ||
|
機械化插秧 |
48000畝 |
200元/畝 |
25% |
50元/畝 |
240 | ||
|
統防統治 |
48000畝 |
35元/畝 |
28.57%% |
10元/畝 |
48 | ||
|
種植大戶 |
直播 |
8000畝 |
35元/畝 |
28.57%% |
10元/畝 |
8 | |
|
工廠化育秧 |
32000畝 |
200元/畝 |
30% |
60元/畝 |
192 | ||
|
機械化插秧 |
32000畝 |
200元/畝 |
25% |
50元/畝 |
160 | ||
|
統防統治 |
32000畝 |
35元/畝 |
28.50% |
10元/畝 |
32 | ||
|
合計 |
920 |
五、有關要求
(一)補助資金與服務作業量掛鉤。服務組織必須與接受服務的對象簽訂社會化服務合同(參照示范文本),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服務項目、技術路線、財政補助標準、收取費用等內容。服務合同履行完畢后,服務對象應簽字確認。由服務地點所在鄉鎮(街道)驗收服務面積,綜合核定實際完成量將補助資金兌付給服務組織,確保補助資金與服務作業量精準掛鉤、據實結算。
(二)強化全過程監管與績效評估。服務組織須自覺接受區農業農村委及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開展服務過程跟蹤、作業質量抽查、群眾滿意度測評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委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社會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對服務組織的服務能力、服務成效、群眾口碑等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承接資格的重要參考。對服務不規范、質量不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的服務組織,取消其當年補助資格,并視情況納入負面清單管理。
(三)規范申報材料與審核程序。申報項目的服務組織須按要求如實填寫《重慶市梁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與服務對象初步對接的意向性合同、包含小農戶服務面積及聯系方式的花名冊等。申報材料經所在鄉鎮(街道)初審后,報區農業農村委復核。區農業農村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向社會公示,確保申報程序公開透明、材料真實完整、主體資質合規。
附表1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時間: ???年 ??月 ??日
|
服務組織 名稱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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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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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交納保證金 |
是否同意調配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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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服務環節 |
服務地點 |
服務規模(畝) |
服務對象名稱 |
|
服務組織經營情況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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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鎮(街道)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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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服務組織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有托管農戶面積與聯系方式的花名冊,與生產主體已初步對接的意向性合同等資料。水稻種植大戶還應提供土地流轉合同、營業執照等資料。 | ||
附表2
服務組織現有服務設施設備情況統計表
服務組織名稱(蓋章): ???
|
序號 |
設施設備 名稱 |
型號 |
擁有設備數量(臺/套) |
單臺設備每天最大作業量(畝) |
購進/租賃時間(年月日) |
所有權是否100%歸服務組織 |
備注 | |
|
是 |
否(通過何種途徑獲得) | |||||||
附表3
梁平區2026年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小農戶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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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街道) |
村組 |
姓名 |
聯系電話 |
服務環節 |
服務金額(元) |
農戶簽字 |
備注 | |||
|
機耕 |
育秧 |
機插秧 |
統防統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