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二次全會關于實施千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行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全市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的管護工作,確保工程設施長期有效運行,依據農業農村部《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辦法(試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重慶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編制小組制定了《重慶市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現從以下三個方面作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本《重慶市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實施細則》?
答:一是農業農村部《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辦法(試行)》農建發〔2025〕4號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依據本辦法,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二是為了鞏固高標準農田建設成果,確保建成工程設施持續有效發揮效益,促進管護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明確管護主體和責任,確保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長期有效運行,依據國家和市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情況,制定了本《細則》。
二、《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細則》共分為六章,包括總則、管護主體和方式、管護標準及內容、管護資金、監督管理和附則。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章總則:明確制定《細則》的目的、依據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管護主體和方式:明確管護主體及其職責,鼓勵多方參與,支持專業化維護。
第三章管護標準及內容:詳細規定各類工程設施的管護標準和內容。
第四章管護資金: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明確管護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管理制度。
第五章監督管理:加強日常監測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附則:明確《細則》的解釋權和施行時間。
三、《細則》與國家發布的《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辦法(試行)》有何不同?
答:《細則》在國家發布的高標管護辦法基礎上,結合重慶市的實際情況,進行了細化和補充。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主體責任:細化區縣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工作,建立農田建設項目管護經費合理保障機制。
2.?細化各級資金保障來源:資金來源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提取、市級財政、區縣財政以及社會投資等。
3.?多元化投入機制:明確提出市、區縣兩級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投資和金融機構參與管護資金籌措。
4.?
信息化管理:依托各級信息化管理平臺,加強高標準農田設施管護的信息化管理。
四、管護資金資源的來源如何保障?
答:管護資金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資金來源:
1.?在地方建設資金中,按照不超過當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政府總投入1.5%的比例提取管護資金;
2. 市農業農村委會同有關部門,每年預算安排一定額度的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專項資金;。
3. 區縣級財政資金:區縣應統籌考慮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政府財力可能、管護實際需求等因素,安排本級高標準農田管護專項資金。
4. 多元化投入:引導有條件的社會投資、金融機構等投入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管護主體可通過自主投工籌資、社會捐贈、工程設施運行收益中按比例計提等方式籌措管護資金。
五.管護工作如何考核?
答:對管護資金的使用進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年度考核評價:市農業農村委將對縣級管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將納入區縣級黨委和政府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高標準農田建設督查激勵以及下一年度市級管護專項資金、項目安排、資金分配等主要依據。
2.?激勵評價:區縣級在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激勵評價時,應將建后工程管護情況作為重要評價指標,對所管轄項目管護主體單位開展考核。
3.?監督考核:市農業農村委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設施管護日常抽查、監督考核、技術指導等工作,并通過日常巡查、輿論監督、群眾信訪等渠道,對區縣級管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督促落實管護資金、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