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27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27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農業農村委員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地方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區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參與涉農的財政、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擔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2)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4)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工作。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貫徹落實鄉村振興幫扶有關政策,協調落實區域協作工作,組織開展定點幫扶、社會幫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考核評估工作,研究提出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構建長效幫扶機制。
(5)負責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6)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
(7)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組織開展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8)負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組織開展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組織開展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9)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種業振興的相關政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10)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
(11)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2)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3)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4)按照權限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15)負責機關、委屬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14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安全監管科)、產業發展規劃科、種植管理科、養殖管理科、服務體系科、鄉村建設科、農田建設科、農村改革科、農業科技科、質量品牌科、增收促進科。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6575.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4624.7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1950.5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825.2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1125.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11950.55萬元。
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結轉并編制到2026年預算的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6575.28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89.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91.55萬元,農林水支出42889.87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93.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210.74萬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825.2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0.25萬元,項目支出增加555.04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624.7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624.73萬元,比2025年減少11125.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2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270.24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調增;項目支出30375.52萬元,主要用于耕地建設與利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農業生產發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11395.50萬元,主要原因是農業生產發展、耕地建設與利用等項目。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950.5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1950.55萬元,主要用于耕地建設與利用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增加11950.55萬元,主要原因是耕地建設與利用國債資金增加。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77.66萬元,比2025年減少11.9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公務接待費34.3萬元,比2025年減少7.9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壓減三公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3.36萬元,比2025年減少4.0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壓減三公經費;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17.63萬元,比2025年增加104.65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人均公用經費綜合定額標準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0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9.0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0375.52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6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4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9672.92萬元,主要用于臨聘人員經費、社會化服務項目、農業政策性保險、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項目。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劉婷?聯系方式:023-5325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