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7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7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林業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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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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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林業和草原規劃并組織實施。
2.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定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定及調整區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定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區級管理要求。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督指導其他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雙桂湖國家濕地公園綜合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7.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工作。擬定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組織實施。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8.貫徹實施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市級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雙桂湖國家濕地公園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和草原防治規劃和防護要求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2.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區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投資項目。參與擬定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相關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國際交流和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4.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重慶市梁平區林業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提高全區森林覆蓋率,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全力推進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把梁平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機構設置
內設6個機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機關黨委、生態修復科(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森林火災預防與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生態產業發展科。下屬6個二級預算單位獨立核算,分別是區林業局(本級)、區森林資源監測和病蟲害防治站、區林木種苗和林業科技站、區東山林場、區竹海林場、區濕地保護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1917.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917.8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138.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138.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1917.86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917.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9.1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6.2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874.1萬元,農林水支出869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2.19萬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138.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8.44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868.37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917.8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917.86萬元,比2025年增加1138.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3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238.4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有所提高;項目支出7712.52萬元,主要用于林業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1868.37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項目數量有所減少,部分項目進行收尾階段,項目金額減少。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45.76萬元,比2025年增加1.6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7.83萬元,比2025年增加7.8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14.53萬元,比2025年減少4.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4萬元,比2025年減少1.4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63.66萬元,比2025年增加119.3萬元,主要原因為2026年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有所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3.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3.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4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540.77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1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應急保障用車4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240萬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國土綠化工作及濕地保護工作等。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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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奧?????聯系方式:5323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