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鎮關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
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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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來,龍門鎮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區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提升治理能力、優化發展環境、保障群眾權益的重要抓手,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把法治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照《中共中央關于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6—2030年)〉的通知》(中發〔2025〕23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通知》(廳字〔2019〕28號)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點要求,充分發揮黨委對一切工作的核心領導作用,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多次在黨委會議、全體干部例會上,明確強調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關要求,并將法治建設納入我鎮全年工作規劃重要部署。
(二)加強法治學習,增強法治思維
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以及與鎮域工作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學習內容。定期組織鎮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干部開展集中學習,全年累計舉辦法治專題講座2場、參訓人員達110余人次。同時,干部在線學習系統等線上資源,鼓勵干部自主學習,確保學法時間和效果。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鎮村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為各項工作的依法開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三)夯實基層基礎,推進依法管理
一是優化社會管理職能。充分發揮法治在社會建設中規范保障和促進作用,針對社會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吸毒等人員的學法和依法管理方法的工作,及時開展安置幫教,有效預防高危人群違法犯罪,努力實現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務型管理的轉變。
二是強化基層民主法治。我們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建設目標,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激發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踴躍性和積極性,通過廣泛開展“依法治村”活動,全面落實“法律六進”活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案例化講解,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層、深入人心。不斷鞏固和完善基層自治組織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等各項功能,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是加大社會矛盾調處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整合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區)調委會等多方力量,構建“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平臺。全年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19起,成功調處219起,調處成功率達100%。針對征地拆遷、鄰里糾紛、山林土地婚姻家庭等常見矛盾類型,組織專業調解員進行專題培訓,提升調處技能。努力做到社會矛盾糾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真正實現便民、安民。
(四)嚴格依法行政,推進廉潔執法
一是強化法治建設,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力度實現新提升。完善了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實行制定機關對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是強化規范執法,法治政府執行力實現新提升。強化機關行政執法的合法合規,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依照程序落實行政執法權。
三是強化服務意識,司法服務公信力實現新提升。充分發揮法治在社會建設中規范保障和促進作用,重點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等人員的學法和依法管理工作,及時開展安置幫教,有效預防高危人群違法犯罪,努力實現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務型管理的轉變。
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滯后,鎮、村兩級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部分村干部、網格員法治素養和業務能力不足,難以滿足基層法治工作需求。二是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仍需提升,部分群體普法形式單一,普法覆蓋不夠全面。三是數字法治建設水平有待提高,線上服務平臺功能不夠完善,執法信息化、政務服務智能化程度不高,未能充分發揮科技賦能作用。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不夠深刻,部分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業務、輕法治”的傾向,主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意識不強。
2.資源保障不足,鄉鎮財政投入法治建設的資金有限,用于法治培訓、普法陣地建設、設備更新的經費短缺,制約了工作開展。
3.統籌協調不夠有力,各部門之間在法治工作中的協同配合不夠緊密,存在“各自為戰”的情況,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鎮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強干部依法行政的學習培訓
把干部學法用法情況,是否具備法治觀念、掌握與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加強強法治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廣泛宣傳國家法律法規,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面向全鎮,認真開展法律法規咨詢和解答工作,進一步提高全鎮公民法律素質。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依法行政宣傳,增強人民法律觀念意識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