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7626587650/2026-00003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高新區管委會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梁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7626587650/2026-00003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高新區管委會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梁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高新區(工業園區)各項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負責高新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引智工作;統籌高新區(工業園區)產業發展方向、布局。
3.負責貫徹執行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高新區經濟發展目標,監測調度工業經濟運行,開展工業經濟綜合、專項統計工作。
4.配合相關部門編制高新區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高新區(工業園區)年度用地計劃;負責高新區(工業園區)區域整體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高新區(工業園區)土地平整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高新區(工業園區)創新驅動發展、智慧園區建設、產學研合作、科技金融發展。
6.負責高新區(工業園區)企業服務工作;對高新區(工業園區)企業履行相關監管職責。
7.負責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依法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相關企業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8.負責高新區(工業園區)財政預決算、財政收支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按規定統籌安排財政專項資金。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與屬地鎮(街道)有關職責分工。高新區(工業園區)主要承擔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招商引資、項目開發、規劃建設等職責,屬地鎮(街道)主要承擔征地拆遷、平安建設、鎮村建設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二)機構設置
部門本級內設機構6個,各機構規范簡稱依次為:辦公室、?規劃建設科、產業發展科、招商引資科、企業服務科、安全環保科。下設二級預算單位2個,分別是:重慶梁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本級),重慶市梁平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7294.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294.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0萬元;收入比2025年減少93.3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93.38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7294.22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179.63萬元,科學技術支出38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7.8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0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1.75萬元;支出比2025年減少93.3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或減少) ?萬元,項目支出增加(或減少) ?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294.2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294.22萬元,比2025年減少93.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3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122.0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調整標準;項目支出5967.88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215.56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壓縮支出。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67萬元,比2025年減少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61.00萬元,與2025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比2025年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是原重慶市梁平區招商投資服務中心車輛已報廢;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本年無公務車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02.06萬元,比2025年增加35.62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及公用經費標準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967.88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0萬元。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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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黃星皓?????聯系方式:023-53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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