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57N/2026-00005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公安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257N/2026-00005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的職能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有關政策規定,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公安工作;掌握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公安機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負責“情指行”一體化和服務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等新型警務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大數據等建設及應用管理;組織開展全區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負責偵辦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以及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全區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影響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處置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開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禁毒工作 ;負責全區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負責執法規范化、執法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公安機關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負責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依法開展留置場所看護勤務工作;負責警務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管理使用等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擬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負責全區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設政治處、辦公室、警務保障室、情報指揮中心、刑事偵查支隊、交通管理支隊、治安管理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督察審計支隊(信訪室)、法制支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留置看護管理支隊、禁毒支隊、特警支隊、科技信息化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機關黨委、離退休工作科以及看守所、拘留所,按照法定職能職責開展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9278.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9278.52萬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339.3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339.38萬元。
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結轉并編制到2026年預算的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9278.52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893.9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58.1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93.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83萬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339.3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4.66萬元,項目支出增加984.72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278.5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278.52萬元,比2025年增加1339.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9.5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梁平區公安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354.6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人員較2025年增加,基本支出預算相應增加;項目支出11828.99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各項業務工作正常開展及公安執法辦案能力提升等,比2025年增加984.72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工資調標。
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380萬元,與2025年減少1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35萬元,比2025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0萬元,比2025年減少80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225萬元,比2025年減少4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已購置更新執法勤務車輛15臺,2026年執法車輛更新需求減少。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644.1萬元,比2025年減少779.5萬元,主要原因為公用經費標準調整和結構調整;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7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17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9278.52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23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3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政資金7103.97萬元,主要用于警務輔助人員勞務派遣費用;監所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交通執法拖車停放費用;執法辦案鑒定等委托費用。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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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春羽 ??聯系方式:023-5324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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