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733970274Y/2026-00009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發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號 | 11500228733970274Y/2026-00009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發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發布日期 | 2026-02-28 |
?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受區政府委托負責牽頭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審查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重大生產力布局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有關草案。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3、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及時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提出價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5、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推進落實“一帶一路”建設。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6、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會同財政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匯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劃。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劃。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7、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全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并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鄉鎮(街道)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貧困地區、資源型地區等特殊區域產業發展。
8、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定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9、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10、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制定儲備規劃、政策措施并推動實施,研究提出儲備物資品種目錄建議。承擔糧食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對接市級糧食安全區長責任制考核有關工作,承擔梁平區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指導區儲備糧公司糧食管理工作。
11、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區工業節能、公共節能、機關節能和控制能源消費工作。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規劃、計劃、政策,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1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4、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能源體制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統籌規劃能源重大項目布局,推動能源重大項目建設,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轉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重大能源設備研發,組織協調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負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負責擬訂成品油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監測成品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成品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并組織實施。負責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全區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負責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后產能。負責權限范圍內煤炭生產能力核定的審查和監管。
15、承擔重慶市梁平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重慶市梁平區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領導小組、重慶市梁平區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領導小組、重慶市梁平區龍溪河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16、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
1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梁平區發展改革委機關內設機構15個:辦公室、規劃綜合科、投資融資科、農村經濟科、產業發展科、社會發展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價格管理認定科、能源科、低空經濟科、生態環保科、重大項目科、國防動員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科、綜合執法科。核定機關行政編制21名。2026年初實有在編在崗人員20名,退休人員23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30034.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536.7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3498.1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資金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資金 ?0萬元;收入比2025年減少2322.1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2585.3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263.18萬元。
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結轉并編制到2026年預算的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30034.93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75.4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1.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1.5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75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00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7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3.71萬元,其他支出719.18萬元;支出比2025年減少2322.1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3.81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308.37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536.7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36.75萬元,比2025年減少2585.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1.1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區發改委機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減少13.8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退休導致;項目支出5975.57萬元,主要用于全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以及“十五五”規劃編制等重點工作,比2026年減少2571.55萬元,主要原因是“四上”企業獎勵財政扶持資金減少3286萬元,“十五五”專項規劃編制費增加720萬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498.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3498.18萬元,主要用于龍溪河流域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雨污分流管網、農村垃圾收集處理、城鎮污水處理廠等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以及支持企業設備更新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增加263.18萬元,主要原因是梁平區龍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PPP項目(一期)減少1000萬元,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設備更新項目增加1263.18萬元。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21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15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93.25萬元,比2025年增加19.9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公用經費標準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54.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9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954.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96.5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975.57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五)委托業務費情況。2026年委托業務費涉及財撥資金4004萬元,主要用于全區重大項目前期投資概算、節能評審咨詢以及“十五五”專項規劃編制等支出。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教育收費標準、學生人數等合理預計。
(三)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單位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單位結合上年度上級補助收入等情況進行預計。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單位結合上年度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情況商附屬單位進行預計。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根據本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計劃,結合上年度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規模、經營狀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進行預計。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八)上年結轉結余資金: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財政撥款結轉是指項目實施周期內,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預算未全部執行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轉結余、單位資金結轉結余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當年實際剩余的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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