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平鎮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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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復平鎮在區委、區政府的有力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2025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現對本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實踐
一是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全面納入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的核心內容,同時將其作為全體干部職工法治教育培訓體系中的必修課程和重點模塊,通過系統化、常態化的學習機制,確保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義入腦入心、落地落實;二是組織開展專題學習、交流研討會,推動“十一個堅持”核心要義入腦入心、見行見效。結合鎮村實際開展“法治大講堂”,全面覆蓋干部、網格員、法律明白人等,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二)組織開展法治宣傳系列活動
我鎮組織開展了“八五”普法宣傳、“莎姐守未”、全民反詐宣傳等一系列普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禁毒宣傳56次,發放宣傳資料4700余份,指導主動關閉境外來電、短信功能747條,集中關閉3008條,切實提升了轄區內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與法律素養。2025年度,全體機關干部職工認真開展學法用法學習并參加考試,參考率和通過率均達100%。我鎮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在開展法治宣傳、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中的示范引領作用。現有“法律明白人”20名,積極動員“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進村入戶、開展講座等方式向基層群眾普及法律知識,為基層法治建設提質增效。
(三)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嚴格貫徹落實《復平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試行)》,全年組織召開黨委會、鎮長辦公會,對法治相關議題展開研究。鎮政府聘請專業法律顧問一名,參與重大決策、項目建設、重大合同審查、項目風險評估、矛盾糾紛調處等重要事務,集體分析研判解決方案,防范法律風險。
(四)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
我鎮積極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合理配備2名持證執法人員,切實達成“一支隊伍管執法”的工作目標。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工作責任制,開展安全檢查942次,發現問題165次,處罰18件,處罰金額110元,期間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大力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積極推行涉企執法檢查備案制與“綜合查一次”機制,有效減少重復檢查與多頭執法現象。同時,聚焦重點行業領域,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消防、食藥品、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管理、道路交通、危化、關閉煤礦的安全檢查,全鎮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
(五)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25年,復平鎮持續深化政務公開,全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達343條,其中,鎮級信息49條,村(居)信息294條,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復平鎮依托“民呼我為”工作機制,依法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各類事項44件,所有事項均嚴格按照時限要求辦結,有效解決了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
(六)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深化多元調解“融網入院”工作機制,推動基層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2025年,轄區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介入、有效疏導,全年累計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48件,有力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同時,全面落實領導干部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工作制度,錄入領導干部接訪下訪事件48件,積極引導群眾通過法定訴訟渠道理性表達訴求、解決糾紛。此外,我鎮持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已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目標。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和全局性工作納入年度重點任務,親自研究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定期主持召開法治建設專題會議,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推動解決實際工作中的難點和堵點。同時,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強化結果運用和激勵約束機制。通過以上舉措,有效推動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責任辦所具體落實、各方協同配合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為全鎮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在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及與實踐工作的結合層面,當前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領導干部對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與精神實質理解尚顯表層化、碎片化,未能完全做到融會貫通;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仍顯不足,法治學習成果向實際治理效能的轉化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執法規范化建設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整體水平仍需進一步提升。部分執法人員對新近修訂頒布的法律法規學習不夠深入、掌握不夠透徹,理解適用存在偏差;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記錄不全面等現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響了執法公信力。
(三)法治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與載體創新仍顯不足,未能完全適應新時代信息傳播規律和公眾接收習慣。當前普法宣傳形式仍較多依賴傳統媒介與單向灌輸,互動性、體驗性不足;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群體的差異化、精準化普法策略有待完善,導致普法活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強,群眾參與積極性不高,法治宣傳的實際效果和群眾的獲得感均有待增強。
(四)基層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相對滯后,力量配備較為薄弱。鄉鎮(街道)層級專職從事法治工作的人員數量明顯不足,業務能力與承擔的任務量之間存在矛盾;村(居)法律顧問制度雖已建立,但其在提供法律服務、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推進基層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主動性、專業性及實際作用的發揮尚不充分,影響了基層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
四、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與舉措
2026年,復平鎮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區委法治建設決策部署,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續深化法治理論學習培訓。開展“法治素質提升年”活動,推行“訂單式”培訓,重點圍繞基層治理、應急管理、鄉村振興等領域開展專題法治實訓,培育村級“法治帶頭人”。
(二)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細化執法流程標準,推行“教科書式”執法。加強執法監督考核,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三)強化基層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網格+法治”工作機制,推動法律顧問實質化參與村規民約制定、集體資產處置等事務。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力爭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率達95%以上。
(四)加強法治建設督察考核。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績效管理,開展常態化督導,對發現問題實行清單化整改、閉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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