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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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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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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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裁分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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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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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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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實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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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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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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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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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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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裁分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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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梁平區農業農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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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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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實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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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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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使用范圍
主要用于對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措施,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
二、補助病種及畜禽種類
1.口蹄疫:豬、牛、羊、駱駝和鹿等偶蹄動物。
2.高致病性禽流感:雞、鴨、鵝、鴿、鵪鶉等家禽。
3.小反芻獸疫:羊。
4.布魯氏菌?。号!⒀?。
5.狂犬?。喝?。
三、經費撥付
強制免疫補助經費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按照各區縣“先打后補”補助情況、畜禽養殖量、防疫工作完成進度和質量(含免疫、監測、流調、監管等)等因素測算,切塊下達到各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
四、“先打后補”
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布魯氏菌病疫強制免疫實行“先打后補”的,由畜禽養殖場戶自主采購疫苗、自行開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請財政直補。力爭于 2025 年年底前,實現符合條件、自行申領補助的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全覆蓋。
對暫不具備“先打后補”條件的,繼續實行市級集中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并免費發放到各地使用。
(一)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畜禽單次免疫補助標準×免疫畜禽頭(只)次。
畜禽單次免疫補助標準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另行聯合公布。
免疫畜禽頭(只)次不高于 2×(存欄種畜禽<包括種用乳用動物和蛋禽>數量+出欄畜禽數量+病死畜禽數量),其中,出欄畜禽數量以我市動物防疫數字化系統產地檢疫數量為依據,病死畜禽數量以該系統無害化處理數量為依據。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實際采購疫苗發票總金額。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
(二)申報補助
畜禽養殖場戶于每年 1 月 1—10 日,如實填寫《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申報表》,或登錄我市動物防疫數字化系統“先打后補”模塊填寫補助資金申請相關信息,并提供上年度疫苗購買發票、免疫抗體檢測合格證明等材料備查。逾期未申請的,不予補助。
(三)審核撥付
鄉鎮(街道)承擔動物疫病防控職責的機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于每年 1 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先打后補”補助初審,并登錄“先打后補”模塊完善初審信息。區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將審核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區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于每年2月底前登錄“先打后補”模塊完成審核工作,會同財政部門于每年 4 月底前將上年度“先打后補”補助資金直補到場到戶,并將補助情況及《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補助資金申報核實匯總表》聯合行文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備案,同時抄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不予補助的情形
1.市、區縣動物疫控機構或區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委托的有資質的第三方獸醫實驗室,對申報補助的畜禽養殖場戶畜禽進行免疫抗體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的;
2.購置、使用非法疫苗的;
3.免疫記錄、疫苗采購記錄和使用記錄及相關證明材料不真實的。